东坡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案管部门在规范司法办案活动中的监督制约作用,依托统一业务软件,把好案件入口,管好案件出口,做好案件监管,进一步防止不规范司法行为发生。
一是强化办案流程监管。严把受案审查和结案审查关口,建立、完善受案审查工作台账、案件流转、送案及送卷审查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审查案件管辖权、移送案件材料规范性、证据的完备性、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对不符合收案标准的案件,均依法退回要求补充资料或者不予受理。
二是发挥案件预警作用。重点推行办案期限预警工作,对受理案件全过程实行把关、跟踪、预警、催办和监控,实行当天登记、分流、移送,期限届满前及时预警,督促办案人员快办快结。2015年以来,共对161案件进行了程序监管,对12件案件进行了书面预警提醒,对7件案件进行了口头预警提醒。同时,规范涉案款物监管制度,设置涉案物品入库、出库台帐,做到“一案一档”,保证涉案款物处理有据可循,有效防止办案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是做好案件质量评查。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由业务科室的负责人、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及年轻业务骨干组成,通过调取已办结的案件材料,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办案纪律、办案效果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评查。同时,对评查结果及时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和办案情况分析报告,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积极研究对策。(蒋磊 何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