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京洲)记者昨(13)日从省安监局获悉,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计划从本月20日起,进驻5个市(州)开展巡查,持续至12月上旬结束,巡查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据了解,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5个安全生产巡查组,每个巡查组成员6—8人。巡查对象为广元市、遂宁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5个市(州)政府。巡查工作延伸至辖区内的部分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企事业单位。
现场巡查结束后,省政府安办将针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向各被巡查地区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地方政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被巡查市(州)在1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或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政府安委会。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月报制,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另外,省政府安办会同各巡查组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抽查暗访、“回头看”等方式方法,对被巡查地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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